评审公示

惠济区长兴社区1#、2#、3#、4#、5#、7#、8#地块安置房项目供配电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

河南飞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天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,就惠济区长兴社区1#、2#、3#、4#、5#、7#、8#地块安置房项目供配电工程监理进行磋商招标,于2023年6月16日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、评标,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:

一、项目概况:

1、项目名称:惠济区长兴社区1#、2#、3#、4#、5#、7#、8#地块安置房项目供配电工程监理;

2、项目编号:FHZX-20230401;

3、工程概况:惠济区长兴社区1#、2#、3#地块安置房项目,其中2#地块位于京广铁路以西三全路以北,3#地块位于三全路以南凤梨路以西,总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;惠济区长兴社区4#、5#、7#、8#地块安置房项目,位于宏达路南北两侧,京广路以西,建筑面积约52万平方米;

4、招标范围:对长兴社区1#、2#、3#、4#、5#、7#、8#地块安置房供配电工程施工实施监理,工程内容为电气一次二次外网图全部内容,含电缆井、土方挖填、保护管、顶管敷设、防静电地板等内容;

5、服务期:120日历天;

6、质量标准: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要求,如《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》GB50052-2009、《20KV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》GB50053-2013、《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》GB50217-2007等,达到合格工程。

二、磋商公告发布日期:2023年6月5日

三、评标信息:

评标日期:2023年6月16日

评标地点: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广电南路交叉口西南角一带一路经贸产业园4号楼507室

四、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

第一中标候选人:河南庆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        

最终报价:775000.00 元

项目总监:朱黎涛      

证书编号:JL00211032    

投标范围:对长兴社区1#、2#、3#、4#、5#、7#、8#地块安置房供配电工程施工实施监理,工程内容为电气一次二次外网图全部内容,含电缆井、土方挖填、保护管、顶管敷设、防静电地板等内容;

监理服务期限:120日历天;

质量标准: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要求,如《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》GB50052-2009、《20KV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》GB50053-2013、《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》GB50217-2007等,达到合格工程。

第二中标候选人: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    

最终报价:710000.00 元

项目总监:张镪      

证书编号:00526211      

投标范围:对长兴社区1#、2#、3#、4#、5#、7#、8#地块安置房供配电工程施工实施监理,工程内容为电气一次二次外网图全部内容,含电缆井、土方挖填、保护管、顶管敷设、防静电地板等内容;

监理服务期限:120日历天;

质量标准: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要求,如《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》GB50052-2009、《20KV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》GB50053-2013、《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》GB50217-2007等,达到合格工程。

第三中标候选人:恒之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         

最终报价:783000.00元

项目负责人:朱彦鹏     

证书编号:41007013        

投标范围:对长兴社区1#、2#、3#、4#、5#、7#、8#地块安置房供配电工程施工实施监理,工程内容为电气一次二次外网图全部内容,含电缆井、土方挖填、保护管、顶管敷设、防静电地板等内容;

监理服务期限:120日历天;

质量标准: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要求,如《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》GB50052-2009、《20KV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》GB50053-2013、《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》GB50217-2007等,达到合格工程。

五、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媒介:

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》、《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》、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》上同时发布。

六、联系方式:

招标人:河南天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

地址:郑州市惠济区文化北路动漫大楼C座

联系人:李女士

电话:0371-55115369

代理机构:河南飞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
联系人:吴女士

联系电话:18003869944

地址: 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广电南路交叉口西南角一带一路经贸产业园5号楼1402室

监督人:天河控股(河南)有限公司党群监审中心

联系方式:0371-89935300

邮箱:audit@tianheinvest.com

注:各投标人对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,请在公示期内(公示期2023年6月19 日-2023年6月 21日),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(书面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),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及本人身份证件(原件及复印件)一并提交,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。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受理。

2023年6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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